根据工作需要,根据《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(试行)》,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,具体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
1.外出送达、协助执行、协助调查取证等;
2.电话接听、窗口接待等;
3.文档材料整理等。
二、招聘人数
10人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情形;
2.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(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)。
3.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;
4.年龄18周岁及以上,30周岁及以下(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);
5.文科类相关专业和计算机类相关专业;
6.身心健康,具有较强的身体心理素质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;
3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辞退的;
4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5.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6.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、资格审核的方式。
1.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18日-10月25日18:00。
2.报名所需材料:
(1)报名表(见附件);
(2)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;
(3)本人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扫描到一页)
(4)毕业证扫描件、“学信网”学历证明等学历相关材料;
3.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:dxfygbk@126.com,文件名格式:“2024临辅报名+姓名”。
五、招聘流程
1.资格审查。报名截止后,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。初审通过后,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,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。
2.笔试和面试。将适时组织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。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。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。笔试和面试的形式、时间、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3.体检和考察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、考察环节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体检的时间、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4.政治审查。将组织进入体检、考察人选进行政审,政审方式另行通知。
5.公示。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6.聘用。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(试用期3个月)。
六、薪资待遇
本次招聘岗位为一线执法辅助岗,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。综合月均收入约5328元/月(含个人缴纳社保、住房公积金部分)。
七、有关情况说明
1.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。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,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在考试中作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2.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,无法提供者,不予聘用。
3.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4.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咨询电话:010-57362292。
咨询时间(工作日):上午9:30-11:00,下午14:30-17:00。
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
2024年10月18日